临时就医证办理服务指南
一、 适用范围
本服务指南规定了临时就医证的审批依据、申请条件、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。
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。
二、 事项审查类型
即审即办。
三、 办理依据
渝医险发〔2011〕74号《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渝人社发〔2011〕194号文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》
四、 受理机构
大足区社会保险局公共信息科(大足区行政服务中心)。
五、 决定机构
大足区社会保险局。
六、 数量限制
无数量限制。
七、 申请条件
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,没有办理过社会保障卡,或者社会保障卡正在办理过程中,或者社会保障卡遗失、损坏需要即时就医的情况。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,或者参加城乡居民保险人员,不在办理范围。
八、 申请材料目录
申请人身份证原件
联系电话:023-43711813
九、 办理基本流程
经办人员通过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查询参保系统和社保卡系统,核实信息无误后,填写《新参保人员无卡就医临时凭证》。
十、 办结时限
法定时限:当场办结。
承诺时限:当场办结。
十一、 收费依据及标准
不收费
十二、 结果送达
现场领取。
十三、咨询途径
窗口咨询电话:42711813。
十四、监督投诉渠道
投诉电话:023-43780343
十五、办公地址和时间
办公地址: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7号
办公时间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